校学生自律委员会来招新啦

发布时间:2023-04-27文章来源:学生处通讯员 浏览次数:

为加强学生自主管理能力,建立学生自主管理机制,构建良好的校园氛围,规范管理模式。经研究,决定成立校学生自律委员会。校自律委员会下设教管部、膳食部、督察部、卫生部和宣传部,成立初期拟招聘25人,仅限大一学生;拟招聘会长一名,仅限大二学生。


第一章 总则

   第一条: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自律委员会(以下简称自律会),是根据学院领导的指示,为维护师生利益的学生校级组织。

   第二条:自律会的目的:学生自律委员会作为一个媒介是学生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,参与到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中来,提高了青年学生的责任意识,更切实培养和锻炼了学生的工作能力。


第二章 组织

   第四条:自律会在学院领导及总务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协助和配合总务处共同监督、检查学院后勤服务的卫生和安全问题等。此外,自律会在工作上配合总务处为校园营造美好且舒适环境。

   第五条:自律会设委员长一名,副委员长一名,委员若干名。委员长:葛虹副校长,副委员长:江伟副书记,委员:陈旭升副处长、黄文凯老师、邓宇健老师、王高老师;

  第六条:自律会下设教管部、膳食部、督察部、卫生部和宣传部等5个部门。各部门设部长一名,副部长一名,干部若干名。

   第七条:自律会下设主席团,主席团负责统筹自律会各部门常务事宜;主席团设会长一名,副会长一名,会长主持自律会日常事务,拟定工作计划,组织安排工作;对委员作出奖励、批评、开除等;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,作工作报告,并作好记录,形成会议纪要,上报学院总务处,监督执行。搞好日常值勤、活动及会议等,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般问题。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自律会日常工作及辅助会长出谋划策;参加制定工作计划、活动方案,安排各项工作的开展。受会长委托可以代行部分职权;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情况;及时掌握自律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。

第八条:自律会各部门职责

教管部: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学习,以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依据,每周定期、不定期地检查宿舍违章电器使用、迟归不归等学生宿舍违纪情况,并及时进行通报。


膳食部:全面抓好食堂、商铺的厨房卫生、日常环境卫生、以及安全工作的检查;要求食堂、商铺每天要清洗厨房、用餐桌椅、用餐环境和每天都要对用餐的餐具进行消毒处理;检查食堂、商铺所有物资的存放,确保所有的物资都存放在合适的地方即生熟用具必须分开存放、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;检查外购食品的食品检测报告和食品的保质期,保证不使用糜烂、变质、过了保质期的食品,确保食品的质量,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

督察部:负责校园不文明行为、校内非法、违规中介与兼职广告的监督和管理,巡查学校校园安全漏洞,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商业宣传与赞助活动的管理工作,积极维护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秩序。

 

卫生部:负责检查和监督学生宿舍和教学楼卫生,每周定期、不定期地对宿舍和教学楼进行普查和抽查,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到学生处宿舍管理科和各二级学院。

宣传部:负责宣传自律会工作、活动动态,传达所收集问题的反馈等相关信息;配合学院定期制作反映校园动态的宣传海报。


第三章 规章制度

第九条:副部长,部长任期一年,任期满后由各部门另行选出新任部长(可连任)。

第十条:自律会全体成员必须承认、遵守、维护本章程。

第十一条:自律会全体成员要乐于奉献,以身作则,秉公办事,热心为师生员工服务;具有集体主义精神,不搞个人特色主义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。

第十二条:自律会全体成员不享有特权,有义务带头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,并及时收集和反馈同学的意见;对校内后勤服务进行监督。要切实负责,为自律会提供合理化建议。


第四章 奖惩

第十三条:每学期或学年(视实际情况而定)将评出工作积极、表现突出,对自律会有突出贡献的积极分子给予表扬,颁发荣誉证书;同时也是作为学院评优和推优入党的参考依据之一(包括院级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评选和党员推优)。

第十四条:对未能遵守本章程,违反自律会纪律,损害学院声誉的委员,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批评、警告和取消委员资格的处分。

第十五条:对全体成员的奖惩和处分,将与学生的综合测评直接挂钩,给予加分和扣分,直接影响评优成绩。
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六条: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
第十七条: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学生自律委员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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